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第五批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11:03:04 字号:  点击次数: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现将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Biologic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Hubei Province)(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第五批(201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2015年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的相关课题。

1.森林生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理论;

2.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含生物硒资源研究与开发);

3.特色植物生物工程与应用技术;

4.园林植物种质资源与生理生态;

5.林业政策与可持续经营管理;

6.林特资源的食品应用性开发

二、项目经费及拨付方式

项目经费:本次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壹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贰万元。

经费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首次可报账资助总额的30%;中期考核合格后可再报账资助总额的40%;按期结题后可一次性报账剩下的30%。

三、申报开放基金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2015年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的成果应与研究方向一致;

3、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4、申请人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由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报);

5、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6、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项目;

8、已承担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9、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

四、申报评审程序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五、结题标准

1、一般项目: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CSCD(C库)期刊论文1篇;或CSCD(E库)期刊论文2篇。

2、重点项目: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CSCD(C库)期刊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3、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和“林学一级学科资助”。对校外开放的课题,立项后应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结题标准参考以上标准,或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4、不能按期结题者,重点实验室以后不再资助。

六、相关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

2、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申请书样表从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巧玉

联系电话:0718-8439547

电子邮箱:hbmypkl@163.com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9547          

版权所有© 2017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鄂ICP备05003316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