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以及鄂民院办发([2017]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信息公开、阳光招生。综合评价、科学选拔。加强监督、严谨规范。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
我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我院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素质面试小组。其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面试的具体内容,完成面试工作。
复试前,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招生政策、保密原则、选人标准及方法等。
三、调剂
1.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导师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我院该专业复试小组的认可。
(5)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6)所有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
2.专业知识笔试
3.英语水平测试
4.综合素质面试
5.同等学力加试
6.健康情况体检
(二)复试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持身份证原件到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报到,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水平测试。
3.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3月23日08:30—11:30 |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 | 财务处(行政楼二楼)、研招办(行政楼105) |
3月24日14:30—17:3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民社学院办公室(5B1205) |
自行安排 | 体检(60元)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3月24日14:30—17:30 | 英语水平测试 | 民社学院(5A303) |
3月25日08:30—11:30 | 综合面试 | 民社学院办公室(5B1205) |
3月25日14:30—17:00 |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 民社学院(5A303) |
3月26日08:30—17:3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360分钟) | 民社学院(5A303) |
(三)复试方案
1.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达到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245分),方能进入复试。
(2)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今年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复试的时间、形式、内容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3月26日。
(2)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专业知识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根据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4)英语水平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5)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满分100分。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健康情况体检:复试期间内考生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3.复试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专业外语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信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统考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禁止携带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考生复试成绩,将在3月27日10点以后在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查询,同时在民社学院宣传栏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都录像。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6. 我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 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15172846679,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7. 其他相关事务的咨询。唐卫青 13367188638;胡兆义13217283481。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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