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夏季是我校用电高峰期,也是各类用电事故多发时期。为了防止用电事故发生,打造安全、节能校园。现将有关用电事宜通知如下:
一、杜绝各类违章违规用电行为。学校办公用房电力设计每间一般不超过2KW,严禁超负荷用电;校属各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及设备时(如加装空调、用电仪器),必须到水电科申报或报备,由水电科派专人现场核实后才能进行安装,未申报的新增用电设备不得使用及办理结算报销手续;严禁在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加强日常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夏季使用空调时,为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空调温度设置要适中,不应低于26度。下班时,所有的用电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以及照明灯等)要连同电源插座一同关闭。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对不用场所要实行落闸断电,公共区域的走廊照明、空调、公厕内排气扇要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现象;
三、加强电力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以用电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操作间、实验室、多功能厅、计算机房、网络机房、多媒体教室、值班室等部位用电设施运行情况。严禁在配电房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品,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各单位发现电器设备及用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响、异味、高热等异常情况时,应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与水电科联系,水电维修电话:0718-8439494,值班电话:18972431436。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