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侨情调查的通知

2021-12-16 09:29:08 来源: 点击数:

各院级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湖北省侨联关于开展全省侨情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在全校以院级单位党委(总支)为单位开展教职工侨情调查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对象

1.侨眷。是在海外有亲属的人员,侨眷具体是指海外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2.归国留学人员。归国留学人员主要统计曾在国外学习一年(含)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工作要求及说明

由于此次全省调查要求高、时间紧,请各院级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做好侨情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同时要妥善保存调查资料,严格保密调查对象信息。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1224日(下星期五)前,将以上两类人员信息登记到《侨胞基本信息登记表(批量)》(见附件)中,并发送到指定邮箱(673966590@qq.com); 没有以上两类人员情况的,也必须零报告。(备注:填写信息时,侨眷和归国留学人员类别,分别在《侨胞基本信息登记表(批量)》中的“身份类型”项选填)。

联系电话:0718-8985693

 

党委统战部

20211216